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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饮食场所对校外人员执行差异化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5   作者:校园管理部、科技与信息部   来源:官网   编辑:管理员   浏览:4929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师生饮食保障工作,确保校区有限的就餐资源更好地服务师生,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在校内饮食场所将区分校内、校外人员身份,执行差异化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差异化收费标准

校区师生在校内饮食场所用餐时按窗口价格收费(不加收费用);校外人员将在窗口价格的基础上加收15%费用。

二、校内人员身份认定方式

使用微信校园卡小程序、支付宝校园卡小程序、新版校园卡将被消费系统判定为校内人员,按校内饮食场所窗口价格收费(不加收费用)。

三、校外人员身份认定方式

直接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付款码等支付方式,将被消费系统判定为校外人员,收费时自动在窗口价格的基础上加收15%费用。

四、校内饮食场所范围

第三学生餐厅(含负一层饮食类商铺)、C5美食广场、移动餐车、学生活动中心餐厅等。

为避免购买餐食时加收费用,建议广大师生在校内饮食场所使用微信校园卡小程序、支付宝校园卡小程序、新版校园卡完成付款。

微信、支付宝校园卡小程序身份认证方式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中石大克校区”或“CUPK校园卡”,详见/xxglb/wxgz/wxfw/xyk/。

新版校园卡办理可前往第三学生餐厅校园卡服务中心(校园卡工本费10元)。

特此通知。


校园管理部联系人:周老师0990-6633049

科技与信息部联系人:肖老师0990-6633088


校园管理部 

科技与信息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