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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0   作者:创新创业中心   来源:05-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111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要求,深化校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健全校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现面向全校征集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面向全校征集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可以是新设课程,也可以对现有课程进行改造使之符合创新创业课程要求。

二、课程要求

1.基本要求:不少于1学分(16学时);开设课程每个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人,不超过100人,具体人数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设定。

2.鼓励专创融合课程内容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与行业发展密切融合体现行业发展前沿内容科研成果转换为教学资源。

3.鼓励课赛融合:课程内容对接竞赛要求,开发基于实际竞赛案例项目式教学,推动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鼓励跨学科建设综合性课程

4.深化课程改革:包括教学理念的更新、课程内容的重构、实践环节设计以及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注重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5.开课时间:于2024秋季学期起面向全校学生开放修读,课程能持续开设,为学生提供长期服务

课程负责人要求

1.课程负责人能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热爱创新创业教育,具备与课程相关的学历教育背景或个人研究背景、工作背景,或相似课程的教学经历。

2.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面向全体教职工征集教师,凡满足课程负责人要求第1条基本要求专任教师、实验员、行政人员、辅导员均可以申请。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612前):单位组织申报,负责人填写《开设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书》(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614前):各单位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学院推荐不少于2课程,汇总提交《开设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书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创新创业学院

2.校区复审620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复审,确定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清单

填写开课任务书

1.已开设课程:请各单位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通识选修开课任务书》(附件3),并于6月14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2.新增课程创新创业学院确认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清单后,下达《2024学年秋季学期新增课程开课任务书》至开课单位,请各单位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并于621日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莫尧    联系电话:0990-6633039


创新创业学院

2024530

附件1 开设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书

附件2 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3 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通识选修开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