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以及教(研)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创新创业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创新创业中心成立2023年微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创新创业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组长:雍太军
成员:林莉、武晓灿、赵伯田、杨絮、张孟凡、陈烁、王均涛、王永康
秘书:杨絮
二、专业名称
创新创业辅修微专业
三、专业简介
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设置创新创业辅修微专业。在具有创新创业培养潜质的学生中,进行选拔和定制化培养,通过系列的课程学习、辅导培训和实践训练,使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就业竞争力获得较大提升。创新创业辅修微专业根据专业特点每年修订一次培养方案。
四、培养目标
创新创业辅修微专业为全体在校学生开设,不限主修学位类别。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创新创业基本理论、方法和工具,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知识素养和能力,具有行业视野、互联网+思维和首创精神,能够结合主修专业开展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的创新创业人才。
五、培养要求
1.了解和认识社会以及行业发展对创新创业人才需求的特点和规律;
2.具有基本的创新创业素养及知识储备,能够综合运用创新创业理论、方法和工具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3.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具备处理创新创业过程中复杂问题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团队协作、商务谈判、公共关系管理等能力;
5.能够结合产业需求及市场实际,将自己的创意落地,完成产品原型设计等设计方案。
六、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品学兼优,学风诚信,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3.对创新创业有一定的了解,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七、教学管理
1.录取为微专业的学生,应按规定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创新创业微专业课程分为理论教育模块、能力提升模块和双创实践模块,其中理论教育模块课程为校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微专业学生自行选课学习,微专业课程教学、考核等要求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
2.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单独制发。
3.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4.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微专业培养要求的,经学院审核,报教(研)务部审定后,校区发给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教(研)务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学费
创新创业微专业学费由学校承担,不对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