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学生评优办法》《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共青团先进个人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先进个人
1.优秀团员
各学院按团员总数(不含2024级新生)的10%评选,要求综合测评成绩专业前30%,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帮助周围的团员青年。后续推荐至参评省市级优秀团员的学生,优先从中选拔。此项评比仅限在校本科生。
2.优秀研究生
各学院按照在册研究生总数(不含2024级新生)的10%评选,要求综合排名居班级前1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区、学院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单项奖学金
1.文体优秀奖学金
申请文体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参加省级以上的文艺或体育比赛中成绩优秀,为校区争得荣誉或为校区的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此类奖学金无评选比例限制,对获得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学生需在文艺类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或在体育类比赛中获前八名;其中国家级赛事奖励额度500—1000元/人、省级奖励额度200—500元/人(同一系列比赛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予以累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不参加此项评选。
2.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学金由校区团委负责评选,各学院团委申报。根据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汇报评优成果,优秀团队每支0-4个名额,结题通过团队每支0-3个名额,奖励额度为200元/人。参评学生要求在社会实践团队中表现突出,或所撰写调查报告或者研究论文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用,受到书面表彰。对获得社会实践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社会实践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校区在册生中评定,奖励金额为500元/人。各学院按照学生总数(不含2024级新生)的6%评定。校区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由校区团委负责评定,其中学生会名额为10个,校级社团为0-2个;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由各学院团委负责评定,其中学生会名额为5个,院级社团为0-1个。对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应在机关、学院担任助管工作;或担任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委会委员;或在校、院学生会担任委员工作;或在已注册的校级各社团担任正副职负责人,学年内担任以上工作满1学年,工作成绩显著。
4.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
各学院在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中评选,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按照校区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结果,结合学院自行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情况,以累计时间大于24小时的志愿者人数为基数,一等为基数的2%,奖励额度300元/人;二等为基数的6%评定,奖励额度200元/人。对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1.参评单项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学生均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2.参评先进个人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为合格及以上。
3. 文体优秀奖学金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各学院评选结果需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并在11月8日前将附件1、2(盖章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汇总报送校区团委,校区团委审核后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990-6633055 校区团委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3:2023-2024学年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