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工学院 2017 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为工学院院长,副组长为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成员为各专业负责人和毕业班级的辅导员。
组长:郭绪强
副组长:高涛、张松
成员:刘艳升、宋强、王江云、邢晓凯、新立、闫怡
二、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阶段申诉小组,组长为学院副书记,成员为教工支部书记。
组长:张松
成员:吴梅,闫景富,张海鹏
三、工学院推荐免试办法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社会责任感强。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前五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 3.0,无补考、重修记录;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体育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通过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每年位于本专业排名前50%。
2、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和名额
(1)考生申请和专家推荐。考生须自主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获得两名我校具有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考生本人须填写附件 1—“2017 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专家推荐表(附件 2—“2017 级本科生申请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表”)交至辅导员处。
申请推免直博生的考生,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须排在专业前 3 名;申请推免攻读本校研究生的,还应与学院签订附件 3—“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推免生(直博生)自愿留校意向书”。未提出申请的考生不能获得推荐免试直博生资格。
(2)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推免生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取得参加“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的资格。
(3)面试名额。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五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20%(满分20分),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10%(满分10分)。按照前两项成绩之和排序,确定参加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的学生名单(取该专业总人数的20%)。综合三项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排名。
(4)推荐专业和类型。所有考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在推荐阶段不区分推荐类型。
3、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办法
(1)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推免生的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 分,其中:前五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 70 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 20%(满分 20 分),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占10%(满分 10 分)“2017 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办法”见附件 4。
(2)“前五学期必修课”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必修课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之前的课程,按照原专业课程属性认定。
(3)“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①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专业及培养类别分别计算;②首先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加和,转专业学生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有效;③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 300 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④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 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4)依据前三条计算出各专业类别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也相同,则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最终由学院组织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决定排名。
4、时间安排
(1) 9月4日19:00前,所有拟参加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和“本科生申请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表”(签字后的纸质版)。
(2) 9月4日19:00前,申请推免攻读本校研究生的学生需提交“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推免生(直博生)自愿留校攻读研究生意向书”(签字后的纸质版)。
(3) 9月5日下午15:00进行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
5、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排名结果公示
9 月8日前,学院把考生的名单、前五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和分专业排名在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查询网址:/gxy/
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学院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325
学院接待电话:0990-6633377
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325
四、其它
(1)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工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推免生(直博生)自愿留校攻读研究生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