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本科招生
学籍管理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质量管理
国际教育
教学研究
教师发展
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高等数学B(II)》重考安排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量:2456

一、重考安排

1.时间安排

重考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0日16:00-18:00,第二批考试时间安排在9月1日16:00-18:00,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批考试。

2.重考报名

(1)拟参加第一批考试的学生无需报名,按教务系统中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2)拟参加第二批考试的学生须于6月19日前通过“融合门户-网上服务-缓考申请表”申请缓考,缓考流程审批通过后,即成功报名第二批考试,未办理缓考手续的,不得参加第二批考试

3.注意事项

(1)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重考。

(2)未按时参加第一批考试且未申请缓考的,按旷考处理。

(3)凡办理了缓考手续拟参加第二批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一批考试,若参加,第一批考试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补考

1.两批考试结束后,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1次补考,但下列学生除外:被取消考核资格的;旷考、作弊的;重修或复修不合格的。

2.补考预计安排在下学期第2周周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