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及《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3〕6号),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一)校区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校区推免工作;下设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审核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校区成立推免工作申诉小组,负责接受和处理推免工作中的申诉问题。有关组织设置见附件1。
(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拟推免生名单,并在网站公示。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
(五)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排名前50%;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六)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二)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等。
学院统筹、学生自愿选择,上报教务部公示时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
(三)排名办法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0%(满分80分),在进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10%(满分10分)。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学期(含)。
(四)公示办法
公示的推免生人数为校区下达的指标计划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数,候补人数一般为各专业推免生指标的30%(至少3名)。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生名单(附件3)、咨询申诉渠道等。
(五)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4)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5)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六)资格取消
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七)其它说明
1.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门数由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交流生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其是否具备推免资格。
2.学院按照《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3〕6号)(附件6)要求,对具有学术专长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以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本研一体化“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选拔的其他标准以校区组织人事部相关通知为准。
4.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校区原则上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手续。
四、工作流程
(一)9月4日前,各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职能部门拟定本研一体化“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选拔通知,报教务部审核后在网站公布并执行。
(二)9月19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荐条件并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本研一体化“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选拔,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审议、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同时将拟推免名单、公示情况说明(附件7)和学生电子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pdf格式)报送教务部。
(三)9月25日前,校区公示、审议、确定推免名单后上报。
教务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