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学生管理机制,提高学生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增强体质,推行“五早”制度,即早起、早操、早饭、早读、早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生活规律。经研究决定,在校区一年级本科学生中认真实行周一至周五早操制度。为保证早操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早操管理由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负责,各学院由负责学生工作的专职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学院早操管理小组,各班班干部负责本班早操的实施与考勤。
二、管理办法
1.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与综合测评挂勾,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学院早操的出勤情况,抽查班级早操出勤率,汇总考勤情况,组织评定早操成绩,负责公布出操情况。
2.早操管理内容
(1)早操形式学院自定,活动适量为宜。
(2)严格考勤,考勤项目为出操、旷操、病假、事假、迟到,每次出操在辅导员指定地点集合,由各班早操考勤同学负责考勤(考勤结束后,由考勤负责人交辅导员审核签字)。
(3)病事假应由有关单位证明,不卧床休息的就随班出操,进行相应活动量的锻炼。
三、实施办法
1.每学期出操起止时间以校区公布的时间为准,每周一至周五(不适合户外活动天气除外)出操,
2.采取双向检查制度:抽查操场出操情况、检查宿舍情况,内务整理按《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学生宿舍评比奖惩办法》执行。
3.出操时间内,发现有学生不出操又没有相应证明材料,一律按旷操处理。
四、早操成绩的考核与评比
1.个人每学期旷操累计6次(含)以上取消个人各项评优资格。旷操一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早操缺勤累计超过应出操次数1/3(含)以上者,其早操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2.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每月随机抽查考勤表,检查出一次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每月早操情况发布通报,作为年终评优依据之一。
五、附则
1.本规定由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