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学院):
为加强对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的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校区各单位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
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2. 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工作;
3. 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校区按照岗位支付报酬;
4. 校区各部门、各学院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
5. 考虑到学生本学年课程较多,原则上勤工助学时间安排以周六、周日为主;
6. 前期申报已设立的岗位原则上不再增设,如前期已设立岗位聘用人员欲发生变动,请填写《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征集汇总表》并在表中注明,本学期重新招聘;
注意:无论所设岗位聘用人员是否变动,所有岗位(包括前期已设立的岗位)均需填写XX岗位定岗信息表(附件3)以进行备案和统一管理。
二、申报岗位流程
校区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和《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征集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1纸质版于2018年3月19日12:00前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Ⅱ718),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请命名为“部门+联系人+电话”发送高雪梅OA。
三、其他事项
所设岗位获批后,由学工部统一向校区学生发布申请通知,学生自愿申请,相关用人部门自行根据岗位要求及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等信息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面试,确定人选后将相关信息(附件3.XX岗位定岗信息表)OA报送学工部以进行备案及后续勤工助学劳务上报。
联系人:高雪梅 电话: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