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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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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30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1224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及《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校区实际,现开展校区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希望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区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程序:

1. 根据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经各学院审批确定初审名单后,将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电子版OA,纸质版交至J1楼Ⅱ718办公室)。

3. 如对名单有异议,返回所在学院重新审定;如对名单无异议,报校本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公示:初评名单需经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发放:助学金在春秋两学期分两次打入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三)名额及金额分配:

1. 校区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总金额为2120516元。

2.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2-3档。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总金额结合校区在校人数及各学院在校人数,确定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详见下表,请各学院按照金额分配标准上报名单,总金额不能高于各院所分配金额,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联系。


学院

石油学院

工学院

文理学院

合计

人数

1150

1261

648

3059

国家助学金(元)

797186

874132

449197

2120516


请各学院2019年10月20日13: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命名为“XX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汇总表”发送OA,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联系人:高雪梅   联系电话: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

附件2.2019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通用命名XX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