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经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现就校区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4日17:00前通过电话、来访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注:
1.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意见。
2.公示结束后将以此为依据进行校区本学年助学金、下一学年励志类奖学金、勤工助学类等的选拔依据。
3.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在公示结束后将等级认定名单反馈至各学院,请做好学生信息保密工作。
4.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及今后所有的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校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刘 壮
联系电话:663305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J1楼Ⅱ709办公室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