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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9月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浏览量:256

为做好校区20249月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德育和体育达标,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2. 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由各学院负责审查。各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研究生毕业结业资格数据审核和报送。

3.申请毕业的研究生于学院录入答辩结果后,可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确认毕业批次。拟毕业研究生须于98日前在系统提交申请,逾期系统申请权限将关闭

4. 如研究生申请结业,需登录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结业审批表(结业批次同毕业批次)。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照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附件1)执行。

5.各学院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线上完成毕业结业数据审核和报送,并从系统中打印纸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总结报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经由学院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材料通过校区研究生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于仅申请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学院需向校区研究生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学院请于9913:30之前提交毕业材料至校区研究生部。

6.研究生院审核毕结业资格通过后,学校拟定于2024920日完成学历电子注册。以此作为制作和发放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请学院务必核实提交的研究生毕业信息,一旦注册毕业不得更改毕业时间。

特别提醒:由于自20209月学信网规定学历注册时必须有学历照片,否则无法注册。请拟定于9月毕业的研究生尽快登录学信网查询学历照片,如校区毕业研究生无学历照片请立即联系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石油学院,0990-6633415;工学院,0990-6633367;文理学院,0990-6633250;工商马院,0990-6633106)。

二、证书发放

1.学历注册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在此之前,研究生院、研究生部无法提供证书编号信息。

2.研究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

3.对于定向培养研究生,学院发放证书前务必收取其定向培养单位(招生录取时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同意领取证书的相关函件,确认其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学生本人领取后再发放证书,并对领取函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存档。

同意领取证书函件须注明:同意学生本人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出函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公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相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具他人代为领取证书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三、线上具体操作流程

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查询毕业资格后,选择“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毕业且申请学位”,毕结业申请及审核线上操作流程见《研究生毕结业申请及审核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附件1: 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单

附件2: 毕结业申请及审核操作指南


研究生部               

20248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