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捐赠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28 作者:魏楠 来源:图书馆(新版) 浏览:0
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图书馆将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以示尊重和鼓励。为使捐赠图书能够更好的为读者利用,所有赠书都将按照适合我馆馆藏发展的规则进行甄别取舍。
一、纳入馆藏条件
1.国内外正式出版物,内容与出版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图书完好,无污损、缺页、标记(若为国内外孤本、罕见图书或为名人批注的不在此限);
3.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阅读。
二、以下图书不被纳入馆藏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图书;
2. 非正规出版物(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 残缺破损、污损严重的图书;
4. 内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5. 多卷本中不成套的图书;
6.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 赠书的使用
1.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赠言。图书馆加盖赠送章标示赠送者及日期;
2. 赠书经过编目验收后,进入流通书库,供读者借阅;
3. 图书馆会在本馆网站公布捐赠者的姓名、捐赠文献的书名、数量等,予以宣传和鼓励;
4. 受赠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归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图书馆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可根据情况进行剔除。
四、受赠方式
1.到馆捐赠:可直接送到图书馆办公室,联系人:魏老师
2.邮寄捐赠:
接收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香港全年免费资料大全图书馆
接收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990-6633092
(注:如无事先约定,不接受到付邮寄方式)
3.大批量图书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双方商定提取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990-6633092